3、项目内容:对现有体育场地进行修缮,包括但不限于部分跑道翻新、跳远场地区域地面翻新及田径场地划线等。
1、 资质要求:(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与本次比选项目有关的内容,且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资质;
2、 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项目业绩1-3个(近三年完成的、正在进行的项目均可),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比选,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比选。
2、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18时00分至2025年3月17日08时30分,联系采购单位获取比选文件。
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送至邢台学院西北门,联系采购单位接收。
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3月17日09时00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0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
比选时间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方法为一次性报价,有效低价者中选,价格相同者以到场登记表时间早的公司中选。
按照学校比选程序进行比选,确定中选单位第二日,在邢台学院体育学院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